于民字〔2023〕53号 签发人:陆娟娟
〔A1〕
〔同意对外公开〕
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林英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水平,我县围绕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壮大养老服务队伍等方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质量。
强化政策支撑。近年来,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于府发〔2015〕11号)《于都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 - 2021年)》(于办字〔2020〕11号)《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于民字〔2020〕20号)《于都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于民字〔2022〕104号)《于都县“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于府办〔2023〕31号)等相关文件,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完善设施建设。全县23个乡(镇)敬老院全面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打造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服务暖心的养老机构。对列入新扩建敬老院加快推进,对已完成新扩建的敬老院,按照“暖心工程”要求和适老化标准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彻底解决老年人居住、饮水、洗浴、如厕、就医等方面存在不便问题,实现老年人居住能安心、手边有热饮、洗浴有保暖、如厕更安全、活动更丰富、就医更方便。
推进体制改革。将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完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岗位设置和薪酬制度,并对收住社会老人收费进行定价,增加办公经费,按标准配备养老护理员,建立完善的薪酬激励机制,稳定护理员队伍。选聘高素质人才参与敬老院管理,强化护理服务人员技能培训,促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发展智慧养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广使用。出台支持政策,落实项目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促进智慧养老服务发展。通过智慧养老系统为居家老人提供“点单式”服务。同时,鼓励更多老人自费点单享受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
强化队伍建设。鼓励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入职公办养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后入职公办养老机构从事一线护理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的人员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为中专(含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生)2万元、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3万元、本科(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及以上4万元。对新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及高级技师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的养老护理员,且在同一机构就职服务满一年以上,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技能和素质培训,促进服务质量提升,通过集中培训、机构自主培训、开展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提高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涵养护理人才“蓄水池”。护理员秉承“关怀、尊重、专业、真诚”的服务理念,以高水平的优质服务,为长者打造美好晚年生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3年6月15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意见:
2023年6月15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于都县民政局 6232918
邮政编码:3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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