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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丨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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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转学通知)和《于都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招生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工作进行公告。

一、转学原则

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工作,遵循“有位则转”“公平公正”和“排序安排”的原则,坚决做到“三个一律”,严格控制班额、校额。

二、转学条件

与《于都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招生条件相一致(具体条件请查阅2023年《招生方案》)。

三、学位预警

根据学校摸底情况,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空余学位十分紧缺。具体学校预警如下:

小学:城关小学、实验小学、第三小学、芦山小学、明德小学、胜利学校(小学部)、思源学校(小学部)、九章路小学、阳明学校(小学部)、贡江镇红旗小学、贡江镇长征小学、贡江镇古田小学。

初中:于都中学初中部、新长征中学。

请家长朋友务必了解转学政策,合理安排孩子就读和生活。

四、办理流程

(一)关注学校发布的公告。

7月12日,各学校对外发布和在校门口张贴“关于第一、二、三类别人员子女转学公告”。

7月17日,招收第四类别人员子女学校对外发布和在校门口张贴“关于第四类别人员子女转学公告”。

(二)家长到学校提交材料。

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符合2023年《招生方案》第一、二、三类别条件的学生家长(监护人),到招生范围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和扫码填报信息。

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符合2023年《招生方案》第四类别条件的学生家长(监护人),到招生范围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和扫码填报信息。

(三)大数据比对与实地核查。

学校对家长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汇总,与户籍、房管、水电等部门对接,对申报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并对疑似虚假的情况上户调查核实。

(四)学校排序安排。

各学校依据《转学通知》和2023年《招生方案》精神,审核材料,并结合空余学位情况排序安排,确定转入名单。

(五)学校公示转入名单。

7月17日,各学校对外发布和在校门口张贴“第一、二、三类别人员子女转入名单”进行公示。

7月22日,招收第四类别人员子女学校对外发布和在校门口张贴“第四类别人员子女转入名单”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人籍分离”“人籍不一致”等违规行为。

2.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移交公安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不要相信任何组织,代理机构,个人关于办理转学的承诺和所谓“代理转学”、“给钱就转学”等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4.学生的转学事宜以转入学校的通知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学校转学咨询电话或教科体局咨询电话。

附件1: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咨询电话

附件2:申请转学所需材料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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