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都县人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的报告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加快法治人社建设进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与水平,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学笃行二十大精神,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强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主要领导带头学习、推动落实、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县里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宣讲活动。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落实。贯彻落实了《<于都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人社局举措分工方案》。根据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要求,整理完善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相关资料。已落实向县政府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报送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项目相关材料。
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升级了“赣服通于都分厅”建设,完善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深化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赣服通于都人社分厅上线事项108项,人社一体化事项上线105项,其中行政权力8项,公共服务97项。
(二)梳理办理指南并公开。梳理惠企政策及相应办事指南并进行动态更新,强化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功能,完善帮代办制、告知承诺制、延时错时预约服务机制,推动惠企政策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人社、就业、社保窗口均制作了窗口办事指南,公布了事项清单及办理所需流程及材料。
(三)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差评整改全覆盖。实行窗口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在显眼位置均张贴了二维码,将窗口评价器放至显要位置,主动引导办事群众进行好差评,并将评价情况纳入工作人员考核情况,改善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提高了人社服务水平。
(四)大力开展“六减一增”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证明、减跑动、减时间、减费用”,切实增加政务服务透明度。我局已公布“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且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办理率达100%,网上可办率达100%。压缩重点事项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为40天的社保卡补换卡,压缩到即办件,立等可取。
(五)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认领实施权责清单。及时衔接落实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在办事窗口或相关政务服务网站公布行政审批办事标准和指南,按要求支持推进县本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三、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一)坚持依法决策。局党组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人社局“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等相关重大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经党组会研究,履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都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继续与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作,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发挥其决策咨询和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根据要求,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有效的1件。并按照要求将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录入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四、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合理界定人社部门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规范管理行政执法案卷,根据司法局反馈案卷评查中的问题,参照《关于转发<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规定,进行了认真核查研究,分析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
2.推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按要求推进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落实监管清单制度。
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已及时、规范上传公布的“一单两库”数据到执法监督平台,共发起涉及人社局任务4项;并按照时间节点规范开展了行政检查(执法)。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换发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或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考试,组织全员学法考法4次。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行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
(一)落实监督机制。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我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3件,协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18件。目前政协提案已经全部办结。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对因事不能参加应诉的均提交情况说明。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及时反馈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落实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及时将相关案件移送公安或法院。目前,共移送法院27件,移送公安10件。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目前共上传政务公开信息200余条。
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得到维护
(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要求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社会保险法》等人社法律法规,同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在宣传栏、显示屏等地建立法治文化阵地,并在特殊时间节点参加集中法律宣传活动2次。积极报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相关材料。
(二)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信访工作,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与信访工作衔接配合。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行政调解典型案例、工作总结、数据统计表等工作资料,并按要求做好常态化工作。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规章制度;有行政调解经费保障;有矛盾纠纷调解室;有调解员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调解员,负责日常调解工作;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云平台;确定1名以上律师作为调处中心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重视主要负责人法治述职工作,亲自把关述法材料并按时上报。二是加强法治培训。始终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议题。三是督促推动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评价内容。积极配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工作督察,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2023年,我局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提出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鉴于执法人员业务量大、人手少的现状,导致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不能及时做到位。
今后,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全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贡献人社力量!
一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
二是继续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
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
四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
五是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尤其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争取时间和条件为执法人员创造培训机会。
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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