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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摘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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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公开如下

一、预算执行

1.关于未及时分配预算资金指标问题。全面细致梳理了2021年度预算资金指标,整理待分解指标明细,确认了待分解指标为资金尚未到位的上级补助,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即下达至预算单位,目前待分解指标已依据指标文件分解至相应预算单位。

2.关于收缴存量资金分配不规范问题印发《关于收回2020年及2021年存量再安排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文件,明确对相关结存资金指标予以全部收回再安排,对已收回但确需安排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指标,由单位申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结合财力分批次下达。

3.关于违规改变部分社保预算资金用途问题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社保退费资金的管理。202110月起,区分退费的单位负担部分和个人负担部分,其中单位负担部分已退回县财政总预算,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退还个人。

4.关于绩效评价结果不够全面问题。制定出台了《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年第三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和措施已更为全面和深入,针对性和操作性均有所提高,报告质量较上年大幅提升。

二、政府采购

1.关于违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问题采购人于202139日组织专家对价格及组织方式进行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情形。

2.关于代理机构收取招标代理费偏高问题。目前我县政府采购行业协会正在筹备中,对于代理费用收取将由行业协会约束具体的标准。

3.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串标的问题。2018年涉及5个已处理,未反馈2019年度围标串标情况。

4.关于代理机构从业管理不规范问题。财政局组织人员对我县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行走访,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分网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着重对办公条件、从业人员管理方面进行走访。其中,经现场审查,审计反映的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5.关于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未预算评审和决算评审问题。根据审计整改意见,要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开展第三方预算评审和结算评审,将评审资料入档项目资料里。

三、投融资

1.关于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加快项目推进,尽早完成项目建设。

2.关于专项债券资金未专户管理问题项目公司已对该项目建立转账专户核算,并已完成调账工作。

3.关于对参股企业履职不到位问题2022年以后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对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文件,县财政局已按考核文件要求县属国有企业足额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4.关于未按规定将预算资金拨付使用单位账户问题县财政局在以后年度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由银行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四、非税管理

1.关于未及时足额征收政府非税收入问题根据工作调度决定,由相关部门负责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

2.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应缴库的非税收入部分已2022年上半年缴入国库。

3.坐支非税收入。认真梳理排查发现拨付指标属年终错用指标类型应在预算资金安排的,错用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及时纠正,将该错用指标于年底收回并次年重新在预算资金中安排

五、财园信贷通

1.关于2021年财园信贷通不良贷款追偿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局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代偿追偿工作调度会,明确追偿工作措施及流程;对财园信贷通贷款违约企业已提起公诉,并下达执行裁定书。

2.关于2021年财园信贷通公示不到位问题将通过金融工作联席会议的企业以信息中心发布、张贴告示等方式进行公示。

3.关于贷后和续贷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相关企业及时补齐月报等贷后管理信息。二是安排专人对贷后企业月报进行审核,对发现风险的企业及时做出风险提示,同时对不及时上报月报的企业及时予以电话提醒,并对超过三次以上未及时上报月报的企业下达督办函,督促企业按时上报月报,补齐月报。三是不定期对贷后企业进行回访,更加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经营状况。

4.关于财园信贷通放款不及时问题除了逾期和无贷款需求企业,均已做到了还款与续贷的无缝对接。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查出的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少部分问题由于成因比较复杂,整改难度较大,尚未得到完全整改。下一步,政府将在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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