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赣州市财政继续预算安排种渔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渔业产业发展。
对集中连片池塘(不低于50亩)进行标准化改造,每亩补助标准3000元;新建养殖容量500m³以上的陆基圈桶养殖经营主体按照50元/m³的标准进行补助,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新增50亩以上稻(莲)渔综合种养主体按每亩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新增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项目补助上限不超过设备购置总价格的30%,单个项目实施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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