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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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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九批2023年4月2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6 X3600797202304200007     反映于都县禾丰镇黄段村大树下社区四个小组村民把位于禾丰镇隘上山本村四小组共有山林(林权面积1072.9亩)承包给村民刘财,刘财又流转转包给他人,承包方打着种植桑树的政府项目,开采山上的钨石矿资源,造成生态破坏。 于都 生态破坏     2023年4月21日,于都县禾丰镇人民政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前往信访人反映问题所在地于都县禾丰镇隘下村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2019年9月中旬,于都县禾丰镇黄塅村陆续召开了四个村小组村民理事会会议,同意将隘上山林地承租给本村村民刘财。2019年10月7日,刘财与黄塅村(大树组、大龙组、大村组、大胜组)签订了《隘上山林地承包协议》,期限为25年。2020年5月23日,刘财与于都县安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分配再补充协议》。2021年11月16日,该公司申请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用地面积11.89亩,土地用途为桑葚种植、蚕房养殖等。2022年3月17日,该公司申请取得了《林地审核同意书》,公司占用林地位于隘下村21-1小班,属于一般商品林,占用面积0.838公顷,计12.57亩。2022年5月,该公司在隘上山进行场地平整及养殖厂房建设。
    2022年6月30日,禾丰镇和县自然资源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平整场地的过程中,涉嫌非法取土、弃土的违法行为,当日对该公司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纠正违法行为。2022年7月10日,该公司取得了《关于同意对禾丰镇安达农业开发建设项目产生石料进行处置的批复》,同意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委托地勘单位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对安达农业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资源储量予以认定和评估,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处置。根据《于都县禾丰镇安达农业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认定,该地的矿产资源均为建筑用砂岩石,信访人反映“承包方打着种植桑树的政府项目,开采山上的钨石矿资源”的情况不属实。2022年7月中旬,该公司继续启动场地平整及养殖厂房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因与部分村民产生矛盾纠纷,于2023年1月30日停止了建设。2023年2月9日,禾丰镇综合执法大队到现场开展巡查,未发现有施工建设迹象。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承包方打着种植桑树的政府项目,开采山上的钨石矿资源的问题不属实,但该公司在建设厂房等临时设施的过程中,对部分山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
    1.由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督促于都县安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和水土保持措施,对已破坏山体开展修复工作。
    2.由禾丰镇人民政府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并做好周边群众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附件2: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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