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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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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三批2023年5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
2 D3600797202305040147 反映于都县桥头乡原报废石灰厂位置新开了一家石厂(离住宅200至300米),挖掘时产生噪声、尘土大,开采挖掘导致水土流失和周边住户房屋受损。 于都 噪声、生态     5月5日,于都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海峰同志组织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桥头乡人民政府前往现场开展了实地调查,并召开了信访问题综合研判会。
    1.关于反映“原报废石灰厂位置新开了一家石厂(离住宅200至300米)”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桥头乡原报废石灰厂位于桥头乡桥头村,属于我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2022年12月12日,按照“生态修复+”模式,聘请第三方企业编制了该治理点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方案。根据设计方案,该治理点生态修复区内存在可利用的废石资源,按照资源不浪费、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明确由县自然资源局采取公开方式处置桥头乡废弃灰岩矿生态修复项目剩余资源。2022年12月30日,县自然资源局对该治理点生态修复区内剩余资源处置进行了挂网公开招投标。2023年1月9日,于都县荣昇石料厂以485万元中标,取得了该废弃矿山资源处置权,县自然资源局与该石料厂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在6个月内完成资源处置。信访人反映“原报废石灰厂位置新开了一家石厂”的情况不属实。经现场勘察,距离该废弃矿山点200至300米有3户附近村民的房屋,情况属实。
    2.关于反映“挖掘时产生噪声、尘土大”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核实,该废弃矿山治理点在组织废石资源处置及生态修复的过程中,设有挖掘机及移动式破碎加工,相应购置了洒水车和雾炮机等降尘设备,2023年4月9日前,未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时间内作业,产生噪声将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因此,信访反映“挖掘时产生噪声、尘土大”的情况部分属实。
    3.关于反映“开采挖掘导致水土流失和周边住户房屋受损”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核查经核查,该企业对进入矿区的道路进行了平整和清理,已建设2处混凝土挡墙和1条排水沟等水土保持设施,现场勘察时,未发现对周围耕地、农田、河流冲毁等现象,作业区有多处堆料已盖苫布,但弃土坡面裸露,未覆盖苫布,存在部分水土流失的现象。经走访附近村民,反映房屋受损的共有3户,其中1户长期不在家居住,现场有部分碎石,未见房屋受损的迹象;有2户铁皮棚疑似被小碎石击破,其他住房未见受损迹象。此现象均发生在2023年4月9日前。4月9日,桥头乡人民政府已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目前,该企业已停止作业,并分段做了相关安全台阶防护措施。因此,信访人反映“开采挖掘导致水土流失和周边住户房屋受损”的情况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于都县桥头乡原报废石灰厂位置新开了一家石厂(离住宅200至300米),挖掘时产生噪声、尘土大,开采挖掘导致水土流失和周边住户房屋受损。”的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1.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督促该废弃矿山治理点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模式的设计方案开展相关生态修复,确保如期完成。同时,在修复过程中,要求该治理点严格做好防扬尘以及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并遵守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由县水利局督促该废弃矿山治理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限期对裸露坡面进行苫布覆盖,并在水流易冲刷区做好排水沟、沉砂池等水土保持设施。
3.由桥头乡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废弃矿山治理点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并进一步要求企业做好安全防护网措施,沟通协调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3 D3600797202305040148 反映于都县罗江乡洋坑村功场组养鸭场(无名,几万只规模,离住宅近)产生的污水污染村民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臭味大,环境卫生脏乱差。 于都 水、大气     2023年5月5日,于都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罗江乡人民政府前往罗江乡洋坑村现场开展了实地调查,并召开了信访问题综合研判会。
    经核实,该养鸭场于2022年10月开始养殖,现有肉鸭大棚9个,总面积9348平方米,目前存笼有5.3万羽。鸭粪通过棚内漏缝层留在棚里,尿液通过棚内水沟及排污管流入130立方米的化粪池。该养鸭场在每批次肉鸭出笼后,会及时清运棚内鸭粪,对大棚进行消杀,定期对池内污水进行抽取、清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经勘察,养鸭场距离最近居民区约500米,在此居民房旁边不会闻到臭味。养鸭场肉鸭均在棚内饲养,养鸭场内材料堆放杂乱,其中有一个大棚掀了顶膜,保温棉有部分裸露披挂,已现场督促该养殖户立行立改。5月5日,罗江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周边居民井水和河水进行取样送检,初步掌握结果尚未超标,正式检验结果待定。
    经核实,因近期雨水较多,养鸭场化粪池一侧墙体出现了塌陷,导致部分污水外泄现象。该养殖户已及时组织人员现场施工,并将化粪池塌陷处补建好,目前,正在做防渗处理措施。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 1.由县农业农村局对江西银雁农牧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及时清理化粪池粪污,扩建化粪池,强化防渗措施,于2023年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由罗江乡人民政府加大对养鸭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并做好周边群众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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