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都县2023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落实我县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相关规定,现将于都县2023年行政区域、大中型水库、京九、赣龙铁路沿线水库、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防汛监督电话:0797-7762699。
于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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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我县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相关规定,现将于都县2023年行政区域、大中型水库、京九、赣龙铁路沿线水库、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防汛监督电话:0797-7762699。
于都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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