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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于都县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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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于都县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是国家长征文化公园(于都段)外部连接线改建项目组成部分,与S219银金线、G323瑞临线相接。近年来,随着于都经济的快速发展,于都县城以及乡镇城市规模得到迅速扩张,公路交通量迅速增长,S219银金线、G323瑞临线在于都县城附近交通量大,经常出现拥堵现象,迫切需要一条绕开县城连接S219银金线与G323瑞临线的快速通道,该项目建设,既有利于缓解于都县城及附近道路的交通压力,又有利于于都县城的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

于都县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征收贡江镇窑塘村、东溪村、里泗村、永红村,罗坳镇河坪村、黄坳部分集体土地,并需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

二、起草过程

为了依法推进于都县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确保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20211224日,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会同交通局、贡江镇、罗坳镇有关工作人员就于都县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进行了详细讨论结合该项目实际,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代拟了《于都县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方案征求意见稿发至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信访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发改委、贡江镇人民政府、罗坳镇人民政府8个部门征求意见。并在征收范围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委托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方案内容进行审查修改。

三、主要内容

《于都县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十四条,包括征收与补偿的原则,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实施主体,房屋合法面积认定,房屋用途认定,签约期限、搬迁期限,征收补偿安置方式,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其他房屋的征收补偿、补助、奖励,附属设施征收补偿,违法建筑处理办法,保障与监督、其他事项。现就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的规定。于都县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实行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和货币补偿三种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种安置方式,但不能交叉选择

(二)基于被征迁农户生产生活都习惯在当地,于都县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三种安置方式中,政策引导侧重于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安置方式,因此,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相较于其他两种安置方式更为优惠。主要在:(1)被征收人按期签订征收协议的,按被征收合法主房建筑面积200元/㎡标准给予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奖;被征收人按期搬迁拆除到位的,按被征收合法主房建筑面积300元/㎡标准给予搬迁腾房;(2)重新安排的宅基地位置,贡江镇范围内所涉被征收人重新安排的宅基地位置由政府在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公路外统一选址,罗坳镇范围内所涉被征收人重新安排的宅基地位置由罗坳镇政府自行选址,但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

(三)《于都县X803线窑塘至黄坳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相较于以往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更加突出了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理念,在方案中规定了安置地具备建房条件后,由所在乡镇组织实地定位放线,被征收人按规划要求自行组织建房。

需要说明的是,安置房可以由政府统建,或者由同一安置地块内三分之二以上安置对象表决通过组建理事会牵头统建。政府统建的,安置房结算成本价格为2000/平方米,理事会牵头统建的,安置房建设费用由安置对象据实分摊,但正负零以下基础及安置地块内公共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等设施由政府负责建设。

政策解读渠道:于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0797-6336762

解读专员:于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房屋安置服务综合股 段珺

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