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于都县构建“初心为民 精诚共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立体化征缴机制工作方案》的解读
背景依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两险”)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重要保障,关系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为做好我县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切实筑牢民生底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主导下,充分发挥县税务局、人社局(社保中心)、医保分局、财政局、银行等有关部门优势和协作效能,坚持责任明晰、依法征缴、规范管理、便民高效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优化缴费服务,进一步维护缴费人权益,形成“政府主导、税务主管、乡镇主责、部门协作、上下协同”以及“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城乡居民“两险”立体化征缴体系。
主要内容:
(一)加强部门协同,做到“四个联合”
1.联合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县税务局、医保分局、社保中心等部门协作,联合发布缴费政策、缴费流程、缴费渠道,联合举办业务培训,统一口径,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和成效。
2.联合开展提醒督导。加大征缴督导力度,定期通报征缴情况,对征缴进度慢、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县税务局、医保分局、社保中心等部门联合下达书面提醒函,进行点对点提醒,并通过一定途径进行通报。
3.联合开展数据清理。数据清理是征缴的基础性工作,县税务局、医保分局、社保中心要加强与县公安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数据的经常性核实比对,清理无用无效数据,保证征缴数据准确,为科学下发征缴任务奠定基础,为有效高效征缴提供数据支撑。
4.联合组织征缴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政府下发的考核办法,县税务局牵头,与县医保局和县社保中心联合开展各乡镇居民“两险”征缴工作考评,评选先进,以县政府名义下发表彰通报,调动各乡镇征缴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二)各级领导重视,形成“三级联动”:县政府领导有效促动,城乡居民“两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县政府主要领导是总抓手,总调度;部门领导大力推动,县税务局、医保分局、社保中心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督导工作,有序推进征缴工作;乡镇领导积极调动,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主持召开好本乡镇的征缴动员会、定期召开推进会、调度会,部署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分管征缴工作的乡镇领导要抓具体、抓落实、抓进度;医保所、老保所负责人要下到各村(组、居)一线,了解调度,做到上下一心,层层联动。
(三)提升服务质效,抓实“四项制度”:1.抓实挂点制度。切实落实县局领导挂点分局(所)制度,加强挂点领导对分局(所)征缴工作的督导;2.抓实轮值服务制度。落实好县税务局制定的城乡居民“两险”非工作日征缴轮值服务制度;3.抓实“网格管理员”制度。不断强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好每个村(居)委会城乡居民“两险”“网格管理员”的作用;4.抓实定期通报制度。及时传递和共享征缴数据,为各乡镇对各村进行考核以及精准催缴提供数据保证;定期通报征缴进度。
(四)部门职责:1.乡(镇)人民政府是城乡居民“两险”征缴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加强对本辖区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调度,强化工作力度;2.县民政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教科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残联等单位负责提供财政代缴人员名单报送县医保分局和县社保中心,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参保缴费工作;3.县医保分局、社保中心负责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政策宣传解释、待遇享受等工作;4.县税务局负责做好征收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缴费宣传、费款批扣等工作。5.县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赣州银行、邮储银行应主动与县税务局对接,提供适用、便利的缴费方式。
政策解读渠道:国家税务总局于都县税务局0797-6239483
政策解读专员:于都县税务局社保非税股张文
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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