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政策文件与解读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于都县“雩您成长贷”振经济促创业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访问量:

一、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切实引导促进金融资源更充沛、更快捷、更高效、更精准流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缓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人才、新市民等群体创业经营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普惠金融提质、扩面、降价,推经济回升向好,结合于都县实际,创新推出“雩您成长贷”政策。

二、主要政策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20210号)、《赣州市加快推进县域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字〔202344号)等文件精神

三、政策执行时间

发文之日起试行两年。

四、享受政策条件

(一)明确贷款对象。新市民、E类及以上人才、个体工商户,以及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于都县域内由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2年内(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的小微企业及企业实际经营人,且符合银行授信基本条件。

新市民:《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文件明确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E类及以上人才:详见文件附件3《关于印发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赣市才字〔20238号)。

个体工商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小微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

(二)明确贷款内容。贷款只能用于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不得转移用途,承贷银行负责监管资金用途;贷款期限为1年,符合条件可续贷;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LPR贷款利率加点不高于150(BP)基点,借款人按合同要求还本付息;并提出了特别要求:贷款必须在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地址在四馆一中心西侧D区一楼)。

(三)明确贴息免申即享单户每年贴息金额上限为2000元,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贴息比例为本金的1%,还清本息后贴息,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贴息工作。银行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借款合同》、放款证明、利息回单(还息流水)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邮箱,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初审,初审通过后打印提交给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原赣州银保监分局于都监管组等四部门联审,县财政局开设“雩您成长贷”贴息专户,根据联审结果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借款人账户,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贴息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可上下小幅度调整。

(四)明确与其他增信或贴息产品的政策衔接。凡是享受了政府其他增信手段或者贴息的贷款,不能叠加享受“雩您成长贷”贴息政策。

政策解读渠道:于都县金融服务中心0797-6410911

政策解读专员:于都县金融服务中心银保股 刘龙飞

于都县贡江镇滨江大道42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