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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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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府办字〔2024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现就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面积产量。全县粮食播种面积75.23万亩,其中早稻23.3万亩,中稻12.59万亩,晚稻24.75万亩,旱粮14.59万亩,粮食总产23.82万吨[乡(镇)具体任务见附件1]

(二)提升单产。提高粮食作物单产,在全县建立10个以上百亩田、5个以上千亩方,打造一批吨粮田。力争全县水稻主推技术推广达率96%以上,粮食单产提高10公斤/亩以上。

(三)培育大户。引进和培育50亩以上种粮主体1142户,种植总面积37.37万亩以上。

(四)推广良种。集中推广种植1—2个粮油优势优质品种,确保全县良种覆盖率98%以上。

(五)推行良机。聚焦水稻机插、烘干等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实施水稻机插、烘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力争全县水稻机械化种植率5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9%以上。

(六)托管服务。打造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村188个。

二、政策扶持

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加强涉粮资金监督管理,激励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

(一)双季稻奖补。继续实施双季稻种植奖补政策,奖补标准为300/亩,其中早稻180/亩,晚稻120/亩(以县飞测验收面积为准)。

(二)油菜种植奖补。大力推广稻稻油种植模式,推进冬季油菜生产工作,对种植油菜的农户、种植大户或合作社,给予油菜种植补助150/亩。

(三)落实水稻种植政策性保险。落实水稻政策性保险保费由国家、省、市、县财政予以补助,农户及经营主体应承担的保费部分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代收代缴。保额1100/亩,保费44/亩。

(四)落实种粮一次性奖补、稻谷补贴。严格按照谁种粮、谁受益原则,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等政策,补贴资金直补到户。

(五)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国家、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本年度购买稻谷烘干机的,叠加享受市场销售均价20%的县级奖补。

(六)支持粮食生产信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等惠农信贷支持力度和粮食生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财农信贷通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信贷质效。

(七)支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对本年度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的粮食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按原有政策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评选全县10强种粮大户、20个先进村集体、30名先进个人。

(八)打造一批富硒水稻示范基地。遴选一批经营主体质量意识强、立地条件好,集中连片500亩的水稻基地,开展富硒栽培,评选5个县级富硒水稻示范基地,给予富硒技术服务费补助5万元/个。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村驻村领导为所驻村具体责任人,不断完善粮食生产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县、乡、村三级主要领导分别抓好一个1000亩、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县、乡挂点领导分别抓好一个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

(二)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加大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用设施建设用地的监管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抛荒撂荒现象,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在严格管控类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加快水利设施工程建设,推进灌区渠系同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打通农田灌溉用水最后一公里

(三)着力打响富硒品牌。推动粮食产业链生产端、加工端、销售端、流通端、供应端协同发展。大力推行标准化种植,创建一批富硒、绿色、有机等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做强于都富硒大米。支持优质粮油产品认定圳品品牌,组织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产销衔接等活动。加强与京东、阿里等电商平台合作,打造线上+线下双渠道销售模式。推动于都富硒大米进入粤港澳大湾区等一线城市高端市场。

(四)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将各村集体合作社纳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权力清单模块)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多收一斤是一斤,着力加强对旱改水种植,村集体、村干部兜底种植,大户整村承包经营的核查,对粮食生产全过程进行跟踪督促管理。加强涉粮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杜绝应付式种植、套取奖补等现象,建立粮食生产负面清单,对一种了之、只种不管导致病虫害严重、长势差、产量低的田块不予奖补;对只种不收、没有产量的田块不予奖补;坚决防止因粮食生产引发重大舆情事件。

(五)科学防灾减灾抗灾。树牢抗灾夺丰收理念,坚持防灾、减灾、抗灾三位一体,大力推进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提升行动,强化防灾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农民科学应对洪涝、干旱、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强农情调度、核实和上报,抓实稻瘟病、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积极向上争取救灾物资和救灾资金。

(六)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乡村两级要逐级建立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并将乡村早稻、中稻、晚稻及旱粮台账,分别于515日、715日、91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样表见附件3)。进一步加大农业生产台账系统推广运用力度,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七)强化督查考核问效。将粮食生产纳入乡(镇)年度综合考核,增高粮食生产综合绩效考核分值权重比例,进一步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组建粮食生产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在粮食生产的重要时间点进行综合督导,督导结果纳入县作风建设流动黄旗评比。年终评选6个完成全年任务较好的先进乡镇,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对粮食生产任务落实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从快问责处理。定期召开流动现场会,对排位后3名的乡(镇),由乡(镇)主要领导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对连续2次排位后3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未完成粮食生产任务且排在全县后10位的村驻村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年度内不得提拔重用,对未完成粮食生产任务且排名后6位的村书记予以免职处理。上级督导发现问题严重,对我县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对驻村领导、村书记予以警告处分。

附件:12024年于都县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22024于都县种粮大户培育指导任务表

      32024年于都县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2024324


附件1

2024年于都县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吨

乡(镇)

粮食播种面积

总产量

水稻

薯类、豆类、玉米等其它粮食作物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旱粮合计

其中大豆

播种

面积

产量

播种面积

产量

播种面积

产量

播种

面积

产量

播种面积

产量

播种面积

产量

贡江镇

18932

6794

14070

4840

6000

1998

1700

597

6370

2245

4862

1954

1300

215

罗坳镇

39260

12297

31600

10974

12000

3896

6800

2445

12800

4633

7660

1323

1790

297

罗江乡

29965

9148

24700

8442

9600

3160

4900

1719

10200

3563

5265

706

1287

213

新陂乡

18891

6124

14640

5217

5500

1730

3300

1206

5840

2281

4251

907

885

147

祁禄山镇

15041

4637

12400

4226

4800

1520

2500

924

5100

1782

2641

411

658

109

小溪乡

22871

7084

18950

6407

7300

2340

3900

1430

7750

2637

3921

677

1025

170

利村乡

25923

7878

21700

7305

8500

2680

4200

1560

9000

3065

4223

573

1109

184

禾丰镇

38535

11987

31800

10779

12300

3934

6500

2390

13000

4455

6735

1208

1736

288

铁山垅镇

10813

3482

8700

2969

3300

1020

1900

666

3500

1283

2113

513

507

84

靖石乡

30749

9860

24900

8507

9700

3076

5000

1868

10200

3563

5849

1353

1451

240

盘古山镇

21522

6995

17200

6028

6600

2206

3600

1327

7000

2495

4322

967

1037

172

梓山镇

52378

16863

41800

14181

15500

5020

9500

3103

16800

6058

10578

2682

2490

413

黄麟乡

38692

11840

32100

10876

12500

3939

6400

2376

13200

4561

6592

964

1677

278

沙心乡

11896

3817

9310

3246

3500

1141

2100

680

3710

1425

2586

571

551

91

宽田乡

40903

12861

32500

11183

12300

3940

7200

2610

13000

4633

8403

1678

1896

314

岭背镇

56825

17480

47300

15836

18300

5875

9500

3333

19500

6628

9525

1644

2501

414

仙下乡

60847

19218

49200

16886

18800

5984

10500

3810

19900

7092

11647

2332

2794

463

车溪乡

37538

11915

30251

10410

11500

3710

6700

2424

12051

4276

7287

1505

1760

292

段屋乡

24413

8143

17900

6696

6500

2087

4500

1580

6900

3029

6513

1447

1179

195

银坑镇

61266

19653

49290

16886

18800

6194

10500

3600

19990

7092

11976

2767

2895

480

马安乡

19368

6043

15400

5205

6600

2088

1700

622

7100

2495

3968

838

976

162

桥头乡

14921

4824

11689

4130

4400

1430

2600

918

4689

1782

3232

694

701

116

葛坳乡

60751

19257

49000

16971

18700

5932

10400

3912

19900

7127

11751

2286

2795

463

合计

752300

238200

606400

208200

233000

74900

125900

45100

247500

88200

145900

30000

35000

5800


附件2

2024年于都县种粮大户培育指导任务表

                                         单位:户、亩

乡镇

早稻大户数

早稻大户种植面积

粮食大户数

种粮大户粮食种植面积

合计

519

116800

1142

373700

贡江镇

12

4210

30

9406

罗坳镇

28

6015

45

19502

罗江乡

22

4862

45

14885

新陂乡

15

2757

38

9384

祁禄山镇

12

2406

33

7472

小溪乡

18

3659

43

11361

利村乡

20

4261

43

12877

禾丰镇

28

6166

60

19142

铁山垅镇

11

1604

25

5371

靖石乡

20

4862

45

15274

盘古山镇

16

3308

35

10691

梓山镇

33

7770

65

26018

黄麟乡

26

6266

52

19220

沙心乡

10

1755

23

5909

宽田乡

25

6416

52

20318

岭背镇

40

9174

90

28227

仙下乡

40

9024

90

30225

车溪乡

29

5765

56

18647

段屋乡

15

3258

45

12127

银坑镇

44

8374

82

30433

马安乡

15

3308

45

9621

桥头乡

10

2206

30

7412

葛坳乡

30

9374

70

30178

注: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实际,当年种植早稻、中稻、晚稻、旱粮等作物中,有一类作物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主体均可认定为种植大户。


附件3

2024年于都县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乡级台账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单位:亩

村名称

耕地

总面积

粮食总播种面积

水稻

薯类、豆类、玉米等其它粮食作物

具体

责任人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其中:

大豆任务

面积

其中:

大豆已种植面积

合计

——

**

……

填表人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名:                                   

备注:早稻和已种植旱粮台账515日前上报;中稻和已种植旱粮台账715日前上报;晚稻和已种植旱粮台账915日前上报。已种植旱粮指截至填报时累计种植面积。

2024年于都县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村级台账汇总表)

    村委会(盖章)

            单位:亩

农户

(合作社、公司)名

手机号码

耕地

总面积

(农户确权或流转经营面积)

粮食总播种面积

水稻

薯类、豆类、玉米等

其它粮食作物

具体

责任人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种植

面积

任务

面积

已种植

面积

其中:

大豆任务

面积

其中:

大豆已种植面积

合计

——

村小组1

农户1

农户2

……

村小组2

农户1

农户2

……

……

填表人签名:                           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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