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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保障房如何申请?……这场发布会告诉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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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我县召开惠民政策专场新闻发布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赣州和于都重要讲话精神,在总书记视察于都四周年之际,介绍于都的惠民政策情况和取得的成就。县政府副县长黄娜介绍了于都县惠民政策有关工作情况。

    发布会介绍,四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赣州、于都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实施“以重大项目促发展惠民生”战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就助企纾困、文旅消费、三孩生育优惠政策、教育民生品质、住房租赁补贴等问题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县住保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传民就住房租赁补贴问题进行了答问。

    媒体问:一直以来,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是群众较为关注的事情。请问我县在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上有何举措?申请我县申请公租房要什么条件,通过什么程序申请呢?多久可以申请得到?

    刘传民答:住房问题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各级政府奋斗目标,于都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关注于都老百姓的住房保障问题,今年5月份起,我县的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原来的4元/平方米提高至6元/平方米,人均补足15平方米,每户家庭补贴总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最高可享受补助360元/月,就单独住房补贴这一块,县政府每年将增加财政支出好几百万元。
目前,我县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为:
    1.具有贡江镇城镇常住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县城区工作和生活,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县人民政府确定最低收入标准的。
    2.申请人非贡江镇城镇常住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县城区工作和生活,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县人民政府确定最低收入标准的。
    3.车辆价格低于10万,排量低于1.6L;
    4.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低于10万;
    5.家庭年平均收入低于3.3万元。
    为方便群众办事,除线下申请外,今年县住保中心通过多方协调努力,打通了市监、公安、交管、社保等数据平台,增设了2种线上申请方式:
    一、在支付宝—赣服通—于都热门—公租房申请;
    二、微信搜索:赣州住保微信小程序—住房服务—住保微信小程序—公租房申请。
    线上模式的开通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目前,我县保障房房源特别紧张,符合条件取得资格的保障对象有2700多户,只有少部超标退出及腾退的房源用于特殊家庭轮候替补,根据政策规定,我县主要通过实物配租及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实现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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