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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经验做法再次列入住建部可复制经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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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住建部刊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第五批)
  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赣州市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联席会议、调度约谈、考核评比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组织县(市、区)开展大规模调查,全面摸清租赁住房市场需求和供给状况。“十四五”期间,赣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总量预计突破20万套,约占“十四五”期间新增住房总量的33%。
    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发放项目认定书。赣州市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评申流程》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资料规范》,通过“申报-初审-部门联审”的模式,投资主体递交一份《认定申请报告》,住房保障部门填写一份《项目审批表》,领导小组牵头召开一次联合评审认定会,即可10个工作日内发放项目认定书。截至目前,2023年建设筹集的310个项目、11.49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均已发放项目认定书。
    加强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绩效考核。赣州市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印发《2023年发展保租房工作评价方案》,设置4大类19项27子项评价指标,将开展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调查摸底、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规划、建设进度、先进做法等纳入评价范围,年度评价结果纳入县(市、区)政府综合考核,并作为推荐省级及以上激励的重要依据。》,赣州三项工作经验得到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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