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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山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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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山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梓山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围绕《关于印发《于都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于发〔2022〕8号)及《关于印发<于都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于法府建字〔2023〕1号)等文件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带头学法。一是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乡镇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时更新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乡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备案、计划,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各项工作任信息报送等工作。三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

(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做到政务公开行为规范。一是有力度有温度的执法,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予以公开,做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守法,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理念,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到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责权统一。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三)强化合法性审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镇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合同订立等提供合法性审查参考依据。今年,我镇对2001年至2022年的政府发文文件共计2565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其中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经评估清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和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零。二是持续推进“司法所与律所”站所对接建设,切实发挥法律顾问普法作用。今年,法律顾问为镇村两级干部和“法律明白人”骨干开展了2次法治培训讲座,1次行政复议讲座,1次法治文艺巡演,1次校园法治宣讲,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余场次,协助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2件。三是有效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整理汇总、存档备案,建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对1件以上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后评估,提交后评估报告。四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加强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坚持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学法氛围一是经常性组织召开镇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理论。二是持续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是开展镇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骨干学法讲座,邀请大学教授、经验丰富调解员、司法所所长、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进行授课,提升镇、村干部群体的法治素养。四是健全人力配备,强化队伍建设。今年,调整了普法领导小组,在郭书记的领导下,各个村正积极组建红星讲解队、老年志愿者队、妇女互助队三支普法调解志愿者队伍,力求建成一股覆盖面广、“出镜率”高、“收视率”强的普法调解力量。五是普法宣传广度与深度结合,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突破普法。在红色旧址、景点、学校、圩镇等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利用公示栏、法治小院、法治文化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举行法治文艺巡演、张贴宣传海报、发放传单、LED屏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使法治宣传教育送达千家万户,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法治氛围。此外,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青少年留守儿童、妇幼老残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以交心促知心,以讲法促守法,全面推动人民群众的法治水平提升。今年,法治进校园7次,法治进圩镇30次,大型法治讲座2次,各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暨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六是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投入5.6万经费巩固提升了潭头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环境,建成潭头村荷花基地法治文化园,建成潭头社区法治小院与法治长廊,提升了党群服务中心法治讲堂等;在山峰、潭头、下潭、梓山畲族村、河坑村、安和村、潭头居委会建成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提前完成全年建设20%村的任务;司法所进行了规范化建设,新增法治宣传栏,“有法帮你”模块、三个岗位六间房落实到位。

(五)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加强调解阵地建设,设立了镇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司法所“打铁佬”调解室。成立了由镇信访办+综治办+网格员+司法所+村(社区)干部+相关单位+法律顾问为成员的调解队伍。积极组建了老年志愿者、红星讲解队、妇女互助队三支普法调解队伍,强化了司法所、综治、驻村民警和调解网格在调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21年换届选举后,优化了村级调解员的结构,目前全镇有镇级人民调委会1个、村(居)级人民调委会26个,共有调解人员160调解各类纠纷320件,书面案卷20余份,扎实推进了全镇矛盾纠纷的化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队伍建设仍显薄弱,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支撑二是村级干部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的水平仍有待提高,懂法、用法人员比例偏低三是执法队伍和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场所亟需进行规范化建设,现有的执法队伍无法满足执法需要,无法发挥执法队伍最大作用,办公场所建设未达县级建设标准。四是调解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法律政策和业务水平欠缺,影响调解质量与效率,调解人员队伍不稳定,人员调整频繁,不能专职专用。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一是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共组织学习6次。二是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亲自组织调研、论证和决策,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内容,对法治建设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每月一普法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村干部与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促进村干部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此外,以资鼓励相关工作人员自考法律证书。二是进一步规范全镇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三是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镇矛调中心建设,对各级调解员定期开展基础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升调解员基础业务能力。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以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用心用情用力,持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切实把矛盾解决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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