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冬春生活救助开展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条例》有关规定,于都县应急管理局开展2024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示:
2024-2025年度,下拨于都县中央冬春救助资金452万元,省级重点帮扶县倾斜资金25万元,合计477万元。其中460.2万元资金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到户,16.8万元采购棉被920床发放受灾户手中,全县共救助7172户29011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过节。
公示期1个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的形式向于都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业务负责人:李赖华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0797-7320433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