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2〕8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刘慧同志任于都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列孟凡林同志之前),免去其于都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郭晓荣同志任于都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于都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叶小容同志任于都县民政局副局长;
林海生同志任于都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列肖锡祥同志之前),免去其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刘为嵩同志任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列卢婷同志之前);
肖忠丽同志任于都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瑶同志任于都县国防教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邱海荣同志任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贡江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凯赟同志任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麟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彦君同志任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靖石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城琰同志任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桥头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方建平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禾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晓芳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梓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锦福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葛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萍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罗江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悦同志任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高伟同志任于都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免去李明同志的于都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段练同志的于都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宁同志的于都县长征宾馆董事长职务;
免去程晓伟同志的于都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