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米莲在文昌路6-1申请“熙米XIMI STUDIO”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的行政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9-30 15:07:14

公示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

于行社示字[2022]1177

刘米莲因经营需要在文昌路6-1申请设置“熙米XIMI STUDIO”户外广告审批事项已决定予以许可,门头设置户外广告长3.64米,高1.3米,面积计4.73㎡。门头户外广告许可期限为2022101日至2023930,其审批许可证号为“于行社许字[2022]1008号”。户外广告样式详见设置效果图。

要求户外广告按规定尺寸设置,做到整齐美观,与左侧门头户外广告上下一条线,伸出一个面,施工时按规定安全作业,不得影响市容和行人通行安全,确保周边市容环境干净、整洁、美观。

于都县行政审批局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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