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盛诊所申请注销登记的公示
公示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审批股
于行社示字〔2023〕20015号
各相关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根据宝盛诊所法定代表人李宝生、主要负责人钟志荣的申请,我局依法受理了其注销宝盛诊所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5个工作日),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拟注销医疗机构名称:宝盛诊所
拟注销医疗机构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新区一号安置地水南村水南大道
法定代表人:李宝生
主要负责人:钟志荣
所有制形式:私人
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经营性质:营利性
诊疗科目:内科
公示期内如对注销该医疗机构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如无异议,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批。
联系电话:0797-6216808 邮箱:shswsp2g@163.com
联系地址:于都县贡江大道301号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
于都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