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都和康诊所备案信息的公示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3-27 16:44:51

关于于都和康诊所备案信息公示

公示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审批股

于行社示字〔2024〕20051号

各相关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李灯洋(身份证号:36073******10)设置于都和康诊所备案。经审核,符合《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我局同意其诊所备案申请,并于2024327日发给其《诊所备案凭证》,登记号:PDY01253-936073117D2192。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1、设置人及诊所法定代表人李灯洋

2、诊所主要负责:李灯洋;

3、诊所普通诊所

4、诊所名称:于都和康诊所

5、选址:于都县贡江镇尚林苑小区河堤路92-24、25号

6、经营性质:营利性

7、床位0(张)、(牙椅):0(张);

8、服务对象:社会

9、诊疗科目:内科******

现根据要求,将备案的诊所信息在于都县政府网站于都动态“审批信息公示栏”)公开,便于社会查询、监督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备案信息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示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都县贡江大道301号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

邮政编码:342300

联系电话:0797-6216808    邮箱:shswsp2g@163.com

于都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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