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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都县城市管理局于都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

来源:于都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9-30 11:46:08


广大市民:

于都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江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导则》DBJ/T36-DZ001-2023规范要求。目前于都县城市管理局拟采购一批垃圾分类设施设备:二分类脚踏垃圾箱、垃圾分类亭、生活垃圾分类小屋、工具间、移动式干湿两用型垃圾压缩设备及运输车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mm)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二分类脚踏垃圾箱

≥长1450*宽780*高1250

2000

材质主要为国标不锈钢201

2

垃圾分类亭

≥长3300*宽1050*高2300

247

3

垃圾分类亭带洗手池

≥长3900*宽1050*高2300

100

4

工具间

≥长1050*宽1050*高2300

200

5

生活垃圾分类小屋

≥长3000*宽5000*高2500

129

小计

1

移动式湿垃圾压缩设备1

容积:≥12立方米

6

含设备基础等

2

移动式湿垃圾压缩设备2

容积:≥12立方米

4

含设备基础等

小计

1

后装式压缩车

总质量≥7吨

3

燃油车,含车辆运费、首年保险、购置税及上牌费等

2

洗扫车

总质量≥18吨

5

3

洒水车

总质量≥18吨

2

4

洒水车

总质量≥25吨

3

5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总质量≥18吨

4

6

护栏清洗车

总质量≥7吨

1

7

道路深度清洁车

总质量≥25吨

1

8

自卸货车

总质量≥7吨

3

9

物料粉碎车

总质量≥7吨

2

小计

三、采购费用

预算总价:400000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初步拟定的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敬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向我局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若意见建议符合相关规定,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决定是否采纳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301011

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和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dcsglj@126.com),邮件主题注明“于都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反馈意见”字样,邮件内容应包括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完整采购需求及反馈意见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附件采购需求公众意见征询及意见反馈表

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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