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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山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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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盘古山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盘古山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盘古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盘古山镇人民政府大院,电话:0797-6296001,邮编:3423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古山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家、省、市、县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开质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准确、高效的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

我镇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979条、法规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预决6条、行政执法类信息4条,累计公开发布99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信息报送的统筹调度,严格审查发布信息内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有效;定期对相关岗位业务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指南,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四)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障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对群众关心的话题、当下的时事热点,坚持按照《条例》规定,严格公示公开,并结合县反馈问题,定期对公示内容进行核查,并定期自查自纠,整改到位,确保用词规范、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规范,例如规范用语、错别字等;二是主动公开的载体和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三是主动公开原创性内容较少。

(二)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镇各项工作的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并加强原创性内容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专业化建设。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岗位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

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建立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公开网同步机制,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盘古山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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