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冠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于府干字〔20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肖冠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兼)职务;
谢爱勤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大卿同志任县公安局马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小东同志任县公安局桥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兰天徽同志任县公安局沙心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方敏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元辉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林志华同志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车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小泉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刘称荣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曾华同志任县公安局贡江派出所所长;
刘颂福同志任县公安局梓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罗坳派出所所长职务;
欧阳汝荣同志任县公安局罗坳派出所所长;
丁春明同志任县公安局铁山垅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利村派出所所长职务;
汤世强同志任县公安局车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铁山垅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淑璋同志任县公安局盘古山派出所所长;
葛振琪同志任县公安局利村派出所所长;
谭爱祥同志任县公安局宽田派出所所长;
刘财林同志任县公安局段屋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宽田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石志明同志的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林业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吴金凤同志的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邹卫东同志的县公安局禾丰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孙益来同志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其原职级待遇;
免去邱红革同志的县公安局梓山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其原职级待遇。
2020年2月25日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人:李 华 2020年2月25日印发